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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深度。

浙江检察 2021-04-27

11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院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交流学习体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贾 宇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宇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束时,围绕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了总结发言,强调工作要求。


贾宇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事关全局、立足长远、指明方向、规划路径的重要会议,对动员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为乘势而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


提高政治站位,善于担当作为,以更大工作成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这一重要论断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找准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着眼服务保障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展现新的作为担当。特别是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主线,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远景目标,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环境;聚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使命任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对标长远发展,强化工作统筹,努力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系统观念。对标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系统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全省检察工作,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年前要认真筹备召开好第十七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坚持改革创新。深化落实中央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系列部署,以改革创新的新成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转型发展。坚持数字赋能。自觉融入省委整体智治的部署上来,推动我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甚至跨越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这一根本要求,并将其自觉落实到“两个维护”上,以政治上绝对忠诚为浙江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抓好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各级院党组要带头抓好学习,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要学懂弄通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判断、决策部署及其内在逻辑关系,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落实到谋划和推动本地区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上,落实到扎实抓好当前检察工作上。

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其中因工作冲突未参会的同志向会议提交了书面学习体会。


 

黄生林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要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在领会精神中凝聚共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在这基础上,突出强化三种意识。要强化全局意识。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对表“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检察机关的总体思路、长远目标、工作举措。做到既立足全局,又兼顾局部;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确保全会的部署落实到每一项具体的检察工作中。要强化大局意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找准检察职能的切入点和发力点,重点围绕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等若干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积极探索、调整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路径。要强化问题意识。从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抓起,聚焦短板弱项,着眼体制机制,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激发内生动力,通过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要着力深化检察改革,深化队伍建设,深化检务保障。


 

陈惠明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的宏伟蓝图,每一项都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我们要深刻了解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希望、新期待,锚定“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目标定位,准确把握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司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让人民群众通过检察监督对公平正义有更多的获得感。要以认真贯彻实施省院党组《关于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抓手,立足民事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任务,树立改革创新理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检察建设,加大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化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民商事案件的法律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高杰

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以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总要求,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将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省委中心工作。要在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美丽浙江建设、省域治理现代化、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履职尽责,强化监督。要用好法律赋予的监督方式,加强和改进生效行政裁判监督,稳步开展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并积极向政府及相关单位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力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加强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公益保护,积极稳妥探索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王祺国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而根本和重心在于基层基础。要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领导班子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全省统筹、市院主责、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基层院班子建设的科学管理体系。要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的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教育培训的开放度和共享性,深化检校合作,大力开发精品案例、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大力培养应用型、教练型、专家型检察官,努力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倾斜政策。要切实增强基层检察院的创新活力,规范和推动在基层公安机关设立的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规范和充实基层检察室工作,使基层检察室与乡村检察官、片区检察官、巡回检察等创新工作相融合,打通基层检察工作面向群众面向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规范和实化基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工作,让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走进基层治理的每一环节、每个角落。


 

胡东林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深入领会“十四五”规划战略导向,更高站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高站位维护国家安全,更高站位服务大治理体系。要深入打造经济检察新优势,助力企业建立健全刑事合规制度,全面推开刑事合规检察建议和开展暂缓起诉试点,为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新的制度供给;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人民利益出发,依法从严保护知识产权;紧盯经济领域风险聚集上升趋势,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保障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要深入谋划智慧检察“十四五”规划,按照“高起点、大协同、强智能”的要求,编制智慧检察“十四五”规划,在省委“整体智治、协同高效”总部署中谋划智慧检察建设,突出数据赋能,突出系统集成,突出“掌上检察”。


 

郭敏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我们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践行“两个维护”上更加坚定,在明辨“两个大局”上更为清晰,在保障“新发展格局”上更加有力,打牢履职尽责的思想根基。要适应新时代新阶段要求,争当建设“重要窗口”忠诚干净担当的模范生。要力争在理论武装上有新提升,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力争在方式方法上有新转变,以贯通融合确保精准监督,特别要进一步树立统筹理念,找准检察权运行与纪检监察履职的结合点、切入点,有效协同“两个责任”,用好5大机制,并加强与内设机构综合管理部门、监督部门的信息共享互通,以“四责协同”确保责任传导到边到底;力争在能力水平上有新突破,以率先垂范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力争在工作落实上有新作风,以抓铁留痕确保善作善成。


 

孔璋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工作,要融入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强化保障作用。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要实现刑事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如少捕慎诉理念、双赢共赢检察监督理念、刑事诉讼履行主导责任理念,既要做犯罪追诉者,又要做无辜保护者,也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思想和先进法治的引领者的工作理念等。要健全刑事检察工作制度现代化,对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制定或出台一系列涉及刑事检察工作方面的制度性文件,要抓落实执行督导检查,并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的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包括创新制度机制,使刑事检察工作制度现代化处于良性动态发展中。要实现刑事检察工作工具(技术)现代化,如今年高检院开发的侦查监督平台,杭州市推行的“非羁码”系统,这方面发展空间不可估量,也是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有利因素。同时要实现刑事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


 

胡梅奎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十九届五中全会的三个“新”,即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以“三个新”加强对队伍的针对性教育引导。要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为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服务的定位,思想政治工作各种平台载体都要围绕检察业务工作来设计,确保工作不跑偏、不走样;检察业务工作发展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要推进到哪里,确保工作不缺位、不掉队;思想政治工作要积极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想在先、干在前,引领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创新发展。同时要掌握系统观念、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的方法。要完善政策激励、比学赶超、文化引领的机制,把资源和政策集中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单位、部门和人员,树立参照系、明确新标杆,在系统内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同时,把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精神融入检察办案,在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过程中展现检察机关良好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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